案例:建筑实务
背景材料:
某新建工程,建筑面积15000㎡,地下两层,地上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800mm厚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建筑总高20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成立了安全生成领导小组,并配备了3名土建类专业安全员,项目经理部对现场的施工安全危险源进行了分辨识别。编制了项目现场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要求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应急 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专业分包单位以没有配备相应救援器材和难以现场演练为由拒绝。总承包单位要求专业分包单位根据国家和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外装修施工时,施工单位搭设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如图)。架体搭设完成后进行了验收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项目经理组织参建各方人员进行高出作业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悬挑式物料平台等。
监理工程师认为检查项目不全面,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予以补充。
问题:
1.本工程至少应配置3名专职安全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部配置的》专职安全员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专业承包单位应该如何执行?
3.指出背景材料中脚手架搭设的错误之处。
4.现场高处作业检查的项目还应补充哪些?
参考答案:
1.本工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的配置妥当。依据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1-5万㎡之间的应配置2名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建筑面积15000㎡,理应配备2名,本工程配备了3名,因此妥当。
2.专业分包单位应:
(1)成立防汛应急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配备防汛救援器材、设备;
(3)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防汛应急预案;
(4)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应防汛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不妥之处(1)立杆下未设置木垫板;
(2)横向扫地杆应在纵向扫地杆下部;
(3)当立杆的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出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
(4)脚手架的步距一般不超过1.8m,图示最低处脚手架的最下一步步距为2.3m;
(5)低处脚手架部分主节点处缺少横向水平杆;
(6)该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钢筋与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方式,严禁使用只有钢筋的柔性连墙件;
(7)剪刀撑的底部未设置木垫板;
(8)剪刀撑的构造不符合要求;
(9)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
(10)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搭接。
4.高处作业还有: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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