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指标体系,根据规划用地的要求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条件,同时又在符合基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引导设计者和管理者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的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环境景观等要求,该类指标是供管理者和设计者参考的指标。
1.建筑形式与风格
规划区建筑总体风格定位为传统古镇风貌。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6层以内,其它建筑(行政管理、文体科技、商业金融)高度严格控制在2层以内,局部少量地段建筑可以3层。
建筑材质上深灰色以贴砖为主(禁用亮色贴砖和涂料)。
2.建筑色彩
建筑色彩主题色为灰色,分为浅灰和深灰,其中大面积为浅灰,辅以深灰(占总面积20%-30%),适当点缀橙色、褐色和墨绿。建筑分为三段:屋顶、一层和中间部分。一层为深灰,中间部分为浅灰,屋顶可以适当用点缀色。
3.屋顶形式
建筑物的屋顶形式集中反映了建筑的地方特色。规划区建筑屋顶形式根据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形式加以提炼概括,形成既具有时代气息,又有传统风貌的建筑,规划建筑屋顶为坡屋顶。
4.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应以当地材料为主要来源,这样既可降低造价同时又体现地方特色。
5、村镇规划综合运用体现地方特色。在总体布局上,依山就势,构思精巧,自然得体;在平面布局上规模灵活;在空间结构和利用上,造型要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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